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3-13 09:48:59 點擊數:
來源:國家醫保局
關于印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
相關ICD代碼的通知
國衛醫函〔2020〕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
為規范統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及時準確掌握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信息,我們聯合制定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現印發給你們,供各地在相關工作中使用。如遇問題,請聯系國家衛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質控中心(電話:010—69151893)和國家醫保局疾病診斷信息標準維護組(電話:010—89061378)。
國家衛生健康委
國家醫療保障局
2020年2月13日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相關ICD代碼
一、在ICD-11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RA01.0”,代表2019冠狀病毒病。
二、在ICD-10代碼中增加緊急代碼情況見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