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020年執業藥師考試使用新大綱
來自: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 編輯:蒲公英-雨軒
編者:隨著《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隨著醫藥專業學科的發展和執業藥師職責的調整,考試大綱也必須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訂調整。
以下是原文:
2019年12月21日,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在京組織召開《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年版)》審議會。國家藥監局人事司司長王維東出席會議并講話,分析了形勢、肯定了成績,并對做好執業藥師工作和考試大綱審議工作作出部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技司有關同志出席會議并對考試大綱審議工作提出要求。
會議認為,執業藥師工作是藥品監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要把執業藥師制度建設融入到藥品監管制度建設中、融入到藥品監管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執業藥師肩負著保障藥品質量、指導患者合理用藥、安全用藥的神圣使命,發揮著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的重要作用。
執業藥師考試大綱是國家對執業藥師職業資格準入的基本依據,其質量與執業藥師隊伍整體素質息息相關。執業藥師考試大綱作為考試的“指揮棒”是命審題工作的靈魂,編制一版質量優、水平高、導向性強、契合職業建設實用能力的考試大綱至關重要。
《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2015年版)》已使用5年。隨著《疫苗管理法》和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出臺,隨著醫藥專業學科的發展和執業藥師職責的調整,考試大綱也必須與時俱進,進行相應的修訂調整。
2018年7月,國家藥監局執業藥師中心成立編寫委員會啟動考試大綱修訂工作。經過全體編寫專家一年多的辛勤工作,已形成2020年版考試大綱審議稿。為做好大綱審議工作,國家藥監局專門成立了2020年版考試大綱審議委員會。
國家藥監局副局長陳時飛任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由國家藥監局相關司局和直屬單位、行業協會、高校、醫療機構等領域的領導專家和學者以及執業藥師代表組成。會前,審議委員會各位委員已對考試大綱審議稿進行了認真審核,會上各位委員又對考試大綱修訂內容進行了深入研討和審議,形成了考試大綱審議意見。
會議原則通過《國家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2020年版)》(審議稿)。下一步,考試大綱編寫委員會將根據會議審議意見對考試大綱進一步修改完善,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后正式發布,在2020年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中啟用。